从业人员在安全生产方面的权利和义务
法律分析:从业人员在安全生产方面,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安全生产管理,应当正确佩带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有依法获得社会保险的权利、了解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危险因素的权利等。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四十九条 生产经营单位与从业人员订立的劳动合同,应当载明有关保障从业人员劳动安全、防止职业危害的事项,以及依法为从业人员办理工伤保险的事项。生产经营单位不得以任何形式与从业人员订立协议,免除或者减轻其对从业人员因生产安全事故伤亡依法应承担的责任。
从业人员安全生产的权利和义务
法律分析:一、有以下权利: (1)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和人身伤害索赔权; (2)危险因素和应急措施的知情权; (3)安全管理的批评、检举、控告权; (4)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权; (5)危险情况下的停止作业和紧急撤离权; (6)获得符合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的劳动防护用品权;(7)获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的权利。 二、有以下义务: (1)自律遵规的义务,即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2)自觉学习安全生产知识的义务,要求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3)危险报告义务,即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它不安全因素时,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 第五十条 生产经营单位的从业人员有权了解其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及事故应急措施,有权对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提出建议。 第五十一条第一款 从业人员有权对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批评、检举、控告;有权拒绝违章指挥和强令冒险作业。 第五十二条第一款 从业人员发现直接危及人身安全的紧急情况时,有权停止作业或者在采取可能的应急措施后撤离作业场所。 第五十三条 因生产安全事故受到损害的从业人员,除依法享有工伤保险外,依照有关民事法律尚有获得赔偿的权利的,有权向本单位提出赔偿要求。 第五十四条 从业人员在作业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 第五十五条 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五十六条 从业人员发现事故隐患或者其他不安全因素,应当立即向现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本单位负责人报告;接到报告的人员应当及时予以处理。
安全保障义务的范围有哪些?
安全保障义务规定的范围如下:1、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具有该义务;2、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具有该义务。【法律依据】《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安全保障义务承担者的范围是什么
法律分析:安全保障义务是指经营者在经营场所对消费者、潜在消费者或者其他进入服务场所的人的人身、财产安全依法承担的免遭侵害的义务。旅店、车站、商店、餐馆、茶馆、邮电部门的经营场所,体育馆、动物园、公园以及银行、证券公司的营业厅等向公众提供服务的场所,都属于经营场所。对经营场所所负有安全保障义务的主体,包括经营场所的所有人、管理者、承包经营者等对该场所负有安全保障义务或者具有事实上控制力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社会组织。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 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谁具有维护国家安全的责任和义务
下列主体都有维护国家安全的责任和义务:1、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2、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3、各政党和各人民团体;4、企业事业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法律规定,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不容侵犯和分割。维护国家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是包括港澳同胞和台湾同胞在内的全中国人民的共同义务。根据《国家安全法》第十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人民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都有维护国家安全的责任和义务。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不容侵犯和分割。维护国家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是包括港澳同胞和台湾同胞在内的全中国人民的共同义务。第十二条国家对在维护国家安全工作中作出突出贡献的个人和组织给予表彰和奖励。
具有维护国家安全的责任和义务包括哪些?
【法律分析】具有维护国家安全的责任和义务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人民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别的社会组织。公民和组织应当履行下列维护国家安全的义务,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关于国家安全的有关规定。及时报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线索。如实提供所知悉的涉及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证据。为国家安全工作提供便利条件或者别的协助。向国家安全机关、公安机关和有关军事机关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协助。保守所知悉的国家秘密。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别的义务。任何个人和组织不得有危害国家安全的行为,不得向危害国家安全的个人或者组织提供任何资助或者协助。【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安全法》 第十一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一切国家机关和武装力量、各政党和各人民团体、企业事业组织和其他社会组织,都有维护国家安全的责任和义务。中国的主权和领土完整不容侵犯和分割。维护国家主权、统一和领土完整是包括港澳同胞和台湾同胞在内的全中国人民的共同义务。